肇庆没有“药神”,但是这些补助能帮助你

2018-07-18 09:32:04 肇庆民政

最近,

朋友圈被一部国产高分电影刷屏了,

《我不是药神》。


这部电影上映后,

引起众多小伙伴共鸣。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

这一句句扎心的台词,

最为穿透民政君的心


重大疾病不仅给患者身心

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也因其高额的医药费用

让许多患者家庭苦不堪言


不过庆幸的是,

你是肇庆人,这是一个

“让人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地方


肇庆没有“药神”

我市有各种暖心的救助政策,

跟着民政君的脚步了解一下吧~

肇庆民政

目前,市民政局就有医疗救助政策以及市慈善会的重大疾病救助项目,帮助各类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政策


医疗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注:没有在户籍所在地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救助对象或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



申请所需材料

1、《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诊断书)、病历、用药或诊疗项目清单、收费明细清单、转诊证明、转院通知、基本医疗保险审批表及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

4、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家庭收入资料、家庭财产资料及享受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性补偿、补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证明材料,以及获得社会制定医疗捐赠凭证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证明。



“重大疾病救助”项目


我市慈善会现开展的“重大疾病救助”项目主要针对: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未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


“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凡具有我市户籍、患有以上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救助程序

通过“肇庆民政”网下载《肇庆市慈善会资助申请审批表》,填写后,经相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镇(街)社会事务办、县(市、区)慈善会对其各项情况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慈善会审批,市慈善会依相关政策对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的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0.3万-1万元不等的重大疾病救助,同时,救助对象所提供的信息及救助资金等情况将通过我市的公众网络平台及媒体进行公示。


当你因病急需救助时

民政君一直会在你身后

看完赶快转发给需要的小伙伴吧!

来源:肇庆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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