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肇建审[2017]7号)

2017-08-29 09:45:36



原文如下: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办事,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作以下调整:

即日起,我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设置许可有效期,同时取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手续,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限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可继续使用。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1日